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通知

  

济残联办函〔2017〕41号

 

各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发局:

  2017年7月20日是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组织开展好全国特奥日活动,对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部署要求,倡导友爱、互助、融合、共享的理念,推动特奥运动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广大残疾人共奔小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残联、省残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通知》,现就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特奥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特奥运动是帮助智力残疾人康复健身、走出家庭,融入社区、迈向社会的重要途径。通过体育这个平台,智力残疾人接触了社会,突破了身心障碍,强壮了身体,提高了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国体育工作的根本方针和任务,也是开展特奥运动的根本遵循,要促进特奥运动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特奥运动深入开展,努力提高智障群体及其亲友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包括智力残疾人在内的广大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

  二、活动主题

  开展特奥活动,健康促进小康。

  三、内容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紧密围绕本次全国特奥日活动主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切实做好智力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提高智力残疾人健康水平。

  (二)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特奥活动。各县(市、区)要组织、指导本地特奥组织、智力残疾人组织围绕主题,在全国特奥日前后组织动员学校、企业、机构等社会组织,招募特奥教练、家长、融合伙伴、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为社区、学校智力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融合运动、运动项目培训、手拉手学校联谊、家长联谊、幼儿计划、健康计划等特奥志愿助残活动,为智力残疾人开展特奥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要结合本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安排好全国特奥日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宣传工作,借助宣传橱窗、电视及平面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普及智力残疾预防及康复工作、特奥运动的有关知识,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身特奥运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及时总结,做好资料上报工作。开展好全国特奥日活动是今年残疾人宣文工作考评内容之一,各县(市、区)要及时对全国特奥日活动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的电子版、活动图片、视频等新闻报道资料于7月28日前报送至市残联宣文部。  

  电  话:2209051

  邮  箱:jnclxwb@163.com

  附件: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宣传口号

  济宁市残联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第十一次全国特奥日活动宣传口号

  1.开展特奥活动,健康促进小康

  2.大力发展特奥运动,建设健康中国,加快推进小康

  3.发展特奥运动,创建融合社区

  4.特奥运动,快乐融融

  5.参与特奥运动,提升生活质量

  6.特奥运动是人道、爱心、勇敢、希望的事业

  7.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智力残疾人

  8.开展多彩特奥活动,实现美好中国梦

  • 作者:
  • 来源:[]
  • 发表日期:2017-07-11